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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网红儿童”:“啃小”坑娃不可取 | 明天电台
# 本期关键词:啃小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并通过商务合作实现流量变现。
其中,大多以记录孩子的日常生活为主。但随着同质内容的增多,不少账号开始“另辟蹊径”,出现了吃播、美妆穿搭、演绎剧情段子等模式,稚嫩的孩童做着与年龄不符的动作,部分“晒娃”逐渐畸形化。
萌娃自带可爱属性,通过短视频晒晒娃,与网友分享生活点滴,本无可非议。但如果把“晒娃”当作生意经营,为了获得更多关注“剑走偏锋”,则不可取。让孩子按照脚本,做出与年龄不符的动作,承受不该有的刺激,这类畸形晒娃方式,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映出部分短视频账号运营主体的急功近利。
为了牟利“啃小”,实则是“坑娃”。一方面,把孩子推到镜头前,按照脚本“卖萌”,过度透支他们的体力、精力,过度暴露隐私,极易造成心理焦虑。另一方面,孩子过早借直播短视频等参与商业活动,也会造成价值观扭曲,形成功利思维和浮躁心态。
如何防止他们在短视频平台被过度消费,避免对其他同龄人产生不良影响,需要相关各方共同努力。
营造干净、清朗的网络生态,法治手段不可或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今年暑假,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文旅部近日也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可以说,遏制炒作“网红儿童”的法规之网正越织越密。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相关网络平台也要想方设法履行好主体责任。网络平台要从严把关,一方面严格落实主播准入条件和年龄限制,另一方面严格审核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信息和视频内容,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账号采取封禁等措施。
很多“萌娃”账号的注册者都是成年人,这给平台通过注册身份直接监管带来了难度。遏制炒作“网红儿童”现象,关键还在于家长。家长要目光长远,为孩子营造安全、清净的环境,不能为一己私利让孩子过早进入成人世界。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无论如何,孩子不该也不能被资本裹挟、被流量绑架。营造更加安全、清净的网络环境,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孩子们才有可能更好地处理和网络世界的关系,更加自信地拥抱数字化时代。
*来源: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评论”,作者周珊珊,选取时内容有增删,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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